原來台灣人是廿一、二歲左右,已經出社會的人派利是給廿一歲以下未出社會的後輩。這個做法很好! 很羨慕啊!
香港的習慣是已婚者派利是給未婚者. 同輩的親戚朋友九成都結了婚, 自己又未結婚, 隨著年紀漸長, 過年的壓力越來越大. 其實我近年也不想收利是了, 一來尷尬, 二來, 也不想為了收二十元而要聽說話, 問我"幾時結婚", "出年要派利是了", "收埋今年好啦", "出年不派給你了"等等....美其名是關心, 實際上是在別人傷口上灑鹽.
即使給我一千元, 我也不想聽. 正如, 我可不可以塞二十元給他們, "關心"他們一番, 篤他們的死穴呢?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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